更新时间:2022.04.10
下列情形视为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宣告破产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
保管合同终止事由有: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单方解除或者双方解除;互负债务的二人,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债权人无法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债权人抛弃债权。
合同通常有的条款如下: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合同价格等;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等;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退房需要解除的合同有: 1、消费者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开发商不能再根据合同要求消费者支付房款,对于已经收取的部分要退还给消费者; 2、消费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消费者应一次性归还从银行的借款,不再支付任何本金和利息,也无须承担任何还款的义务。
主要分为如下几种: 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 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 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 四是将格式条款印刷于一定的票据、文件之上。
合同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 1、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5、主合同与从合同; 6、本合同与预约合同; 7、定式合同。 合同中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
无效合同可以独立存在的条款有效。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仍然有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条款效力。
五种情况分别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无效合同的法定理由是: 1、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