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下: 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③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
一、原告大多是行政管理中的行政相对方。 二、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 三、共同诉讼人就是共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四、第三人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专利行政复议的情形: 1、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2、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3、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4、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5、专利申请人对专
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交的,据以引起行政复议程序发生的法律文书。
行政机关强制措施包括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
我国《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常见“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种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我国行政诉讼中的赔偿方式主要包括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等。《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行政诉讼法》的比例原则内容包括妥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均衡原则。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
1、首部。包括标题、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2、正文。包括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等内容。 3、尾部。主要是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时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时要写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有: 1、财产罚,例如罚款或没收财产; 2、行为罚,例如暂扣或吊销直接责任人的《医师职业证书》或《护士职业证书》; 3、申戒罚,例如警告、通报批评或限期改正等措施; 4、行政处分,例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
行政诉讼代理人的类别有: 1、法定代理人,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代替无诉讼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委托代理人,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