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是: 1、拟订收回方案; 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
地役权是指双方根据自身意思表示订立合同,以牺牲一方不动产相关权益为换取另一方不动产使用之便利的一种物权。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且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费用是: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到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费用是: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到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
农地的使用权就是农地的农用权,包括利用农地进行种植、养殖、放牧等形式的第一产业范畴的使用权。农地开发权,指对农用土地进行非农再开发的权利。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是: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如下: 1、招标出让。 2、拍卖出让。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挂牌出让。 4、协议出让。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协议方式将国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具体如下: 1、拟订收回方案; 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