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担保人没签合同不算借款人。因为只有当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之间才存在保证合同为其设立的民事法律关系。总之,没有签字的保证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借款合同中代表人的担保有效期根据双方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确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担保有效期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借款担保人担保有效期的时间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期限也不可以与主债务同时届满。
借款合同不一定需要有担保人,但是双方可以签订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法律关于主债权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规定有,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借款合同应当这样写:1、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出借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借款的金额;4、借款的用途;5、是否有利息,有利
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可以这样认定:当事人是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按时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就应当是担保人。《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
借款合同没有担保人生效。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并转移交付时生效,自然人以外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合同成立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不是必须要有担保人,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
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可以通过是否约定承担担保责任认定,如果担保人担保借款人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就是借款合同的担保人。因为担保人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所以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应当是担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借款合同担保人的义务是,担保人需要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或者转移财产的占有,而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并且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担保人需要在担保范围内,以担保的财产偿还债务。
可以。但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的,受到担保人的先诉抗辩权对抗。但若主合同经过诉讼后仍不能履行,保证人也不履行保证责任的,可以起诉担保人,人民法院也应
1、债权人的变更。债权人的变更即债权让与,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其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其自行承担的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并没有加重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的风险也没有增加。 2、债务人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