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主合同不成立保证合同一般情形下是无效的。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合同效力的确认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虽表面上称为请求权,但其性质为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故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该形成权受期间限制,也应受除斥期的约束而非诉讼时
合同主体不同可以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相关内容的补充与说明,当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后,只要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就可以订立补充协议。
主合同未签,定金合同在定金实际交付时成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保证合同不可以独立于主合同,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有效的,保证合同才有效,主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确认无效后,如果债务人,债权人,保证人有过错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定金合同成立是无法直接确认主合同的效力的。因为定金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并非主从关系,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因此定金合同成立并不能反映出主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
定金合同成立的,主合同不一定成立,主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当事人可以订立定金合同,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没有主合同的担保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具有附属性,依赖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主合同时,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不存在,担保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具有附属性,依赖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主合同时,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是没有效力的,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随着主合同的变化而变化。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在债权转让合同中具有主体资格的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债权人和受让人。但是转让债权必须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可以不向受让人履行义务。
首先此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方面,建议直接收集证据起诉。而要是报警的话,那么一般是无法很好的解决纠纷。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通过以上几种途径能够更好地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