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刑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严重程度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的判刑规则: 1、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的,一般判处坐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牢; 2、因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的情况下,法院判刑的标准是:如果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
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犯破坏交通设施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犯破坏交通设施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付使用的交通设施或已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如果破坏的是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量刑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
破坏交通工具罪量刑标准: 一、行为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逃费行为一般不会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实施了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等交通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行为。
1、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就破坏交通工具罪而
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刑标准如下: 1、如果是破坏火车等大型交通设施的,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是破坏其他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要分具体的情形。破坏交通设施罪并不一定是死罪,只能说当犯罪情节极为严重的时候,是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只要没有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最多也就是无期徒刑。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认定: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等,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等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