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黑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的费用,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支付。工伤赔偿共分为十级,按相关等级进行划分。在工伤鉴定结果基础上,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的
黑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的费用,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支付。工伤赔偿共分为十级,按相关等级进行划分。在工伤鉴定结果基础上,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
黑龙江一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7个月; 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 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
三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3个月; 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 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
黑龙江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6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六级伤残职
黑龙江六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6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六级伤残职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 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 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其中,生活护理费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
一、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 二、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没有开除公职)或者监督劳动处分的人员,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之规定,服
黑龙江工伤死亡赔偿新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一)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基于诊断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
十级伤残,一共赔偿七个月的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十级伤残人员个人7个月工资;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黑龙江工伤死亡赔偿包括包括丧葬费,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