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6
一、不受理专利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1、不受理专利申请的情形有: (1)专利申请类别不属于专利范围的; (2)申请的材料不齐全; (3)申请主体不适格; (4)各类申请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未呈黑色,整齐不清晰的; (5)不受理专利申请的其
下列情形视为专利申请撤回: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3.没有按期缴纳第一次维持费和滞纳金。4.没有按期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5.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6.没有按期缴纳
专利申请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有: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
一、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就可以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复审委员会不受理当事人的无效宣告请求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要具备新颖性。 《专利法》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予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
申请专利的机构如下:1、国防专利代理可以承接国防专利申请,及有关国防专利事务和本单位内部的专利事务的委托,也可以代理社会上的专利业务及专利事务的代理;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具有本系统或本单位内部知识产权事务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2、涉外专利代理可
个人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
以下情形下的债权无效: 1、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 (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l赖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 (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