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黑龙江工伤死亡赔偿包括包括丧葬费,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如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
非因公死亡的责任,各省规定不一致。黑龙江省非因公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黑龙江省非因工死亡待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黑人保发〔2010〕53号关于提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
已经实施了(是在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具体政策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工伤保险条例
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
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注册; 2、申请人网上申请; 3、受理、审核、决定; 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 5、存储电子档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江苏省医保卡异地就医如下:江苏省的公民因病需要到本省其他地市就医的,应当持本人的社保卡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后,到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优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