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按照法律规定,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侯审申请,办案机关应当在三日作出答复。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的,可以向办案机关进行咨询。如果对其办案效率有异议,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因为检察机关对其有监督权。
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抗诉的期限是在拿到判决书后的五日内。根据法律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应当起诉乡政府。因为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这种行为的基础是行政机关的委托授权,所以应当由委托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如果被处罚的公民对该处罚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起诉乡政府。
申诉是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1、刑事申诉由原审案件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 2、申诉可以向原
不服刑事赔偿判决可以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不服行政诉讼二审终审的解决办法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在上述法律文书生效后的六个月内,依法提出再审的申请。
1、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程序即原审法院之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程序。
刑事申诉无果,当事人能在收到判决书五日内抗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
1、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解决方式一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第二种方式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根据这一条法律,大家是可以向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