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法律对探望权异地执行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
当父或母行使探望子女权利时,如果已经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子女的身心健康时,另一方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中止该方探望子女的权利,但不能主动不许对方探望子女。当中止的事由消失时,法院应当恢复该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探望权是可以中止的。探望权的中止条件如下: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
探望权中止的条件如下: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
法律对探望权的规定有: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的父母和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配合; 二、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或者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三、中止探望权,探望权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探望权中止事由是: (1)探望权人丧失行为能力或辨别能力,探望可能会导致子女遭受损害的;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4)探望权中止的其他事由。
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探望权的程序有,首先向法院起诉,提供中止探望权行使的事由和证据等材料,法院经审理属实后,应当判决中止探望。法定中止探望的事由主要是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探望权中止的条件如下: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
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有如下法定事由: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未按协议或判决确定探望方式、时间、地点,严重影响子女的生活和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
探望权中止的情形如下: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的;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