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代位继承人没有抚养义务,但是可能会有赡养义务。法律规定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是一旦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其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在作为代为继承人的
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因此受赠人是无法参与代位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只能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只能限于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收养的孩子有代位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该直系晚辈血亲就包括养子女。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利继承的遗产份额。
地役权的继承有效。继承人在取得地役权后,应当向有关机关申请登记,随役地一起转移给继承人。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先死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遗产其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的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被
代位继承的概念: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的条件: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
地役权的继承有效。继承人在取得地役权后,应当向有关机关申请登记,随役地一起转移给继承人。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继承人可以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而不能把继承权转让给其他不具有继承权的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至于代位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不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少,亦不受辈数的限制,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即两个或两个以上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数参与平分遗产。
代位继承制度的特点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