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有其
有限公司散伙清算的方法: 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申报债权,并制定清偿方案; 3、执行方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事由有: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
一、公司自愿解散的情形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3.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4.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二、强制解散的程序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如果不是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必须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以下原因之一所解散的,则需要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并不是必须清算的,若公司是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的不用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单独的针对国有企业结算清算期限的规定。国有企业的解散清算应当适用《公司法》与《企业破产法》。但两部法律对于破产清算的具体期限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是对于申请破产、清算的一些程序需要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
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如下: 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是: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完毕公司的债权债务事项后,公告公司终止。
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解散程序: 1、相关人员提出解散主张; 2、召开股东大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决议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