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立案后,如果过了追诉时效的,就会失效。依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因为自诉人有权决定是否起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自诉案件的原告可以撤回刑事自诉请求的,那么该类型的刑事案件就是可以撤诉的。公诉的刑事案件,因为是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的,所以公诉
撤销刑事案件的程序是:在侦查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该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应该撤销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该要立即释放,不能久押不放,释放,还要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能撤销。对于以下案件应当进行撤销: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对于特定的刑事案件,受害人是可以与犯罪行为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销案的情况:一是案件破获,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在立案程序上叫做销案;二是案件破获,嫌疑人也全被抓获,那么案件进入“破案”状态;三是案件当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与被侵害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已死亡,那么案件自然销案;四是案件久侦未破,且对侵害人的
刑事案件中,公诉案件一般不能撤案,但自诉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自行和解,自诉人能撤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自愿的,不予准许。
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诉法第212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
如果是公诉案件,被害人无法撤案,如果是自诉的刑事案件才能够自行撤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刑事案件是否能撤案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恶意串通规避法律责任,从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时,理应不准撤诉;如果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
刑事撤案后还能起诉。刑事撤案后,对本案已经没有重新再起诉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了,被害人有新的犯罪事实出现的,或者遗漏犯罪事实的,则应根据新的犯罪事实情况进行定性量刑。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
刑事案件的上诉一般只有一次。我国法院审判实行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审判决被撤销发回重审后,被告人对重新作出的一审判决依然不服的,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