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根据法律规定,由当事人收集的以下证据,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对自己有利:对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等。
诉讼离婚的时候,起诉方通常可以提供一下的证据来作为有利的证据:配偶和第三者的亲密关系照片、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配偶和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录像录音、婚外情短信、涉及婚外情内容的电子邮件、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周围邻居、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证据收集办法: 一、固定易失证据。 二、收集文字证据。 三、采集视听证据。 四、采集现场证据。 五、委托鉴定。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证据收集的,是属于诉讼离婚的情形,其离婚的证据是由书证、照片、录音等种类的,例如开房记录、与第三者的暧昧照片等,此证据是可以证明其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
民事诉讼法证据的收集方式: (1)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一、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1、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2、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1、书证:如房产证、股权证、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宾馆发票等证据。 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3、视听资料: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配偶的不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
夫妻一方有过错,当事人在诉讼时应当收集其犯有过错的证据,具体可以包括夫妻一方与第三者重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比如与第三者结婚的结婚证;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在两年以上的分居协议;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暴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被家暴方的报警记录。
离婚证据收集有这些办法: 1、当事人自己搜集证据; 2、申请法院或专业律师进行调查取证。但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离婚调查取证,都要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否则,不合法的证据是不会被法庭采纳的。
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验的专门活动。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又称为人身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