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1)拘留的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对行政违法公民,主要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公民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和惩罚性。刑事拘留是对触犯刑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预防性和强制性。对行政拘留,被拘留的公民可以向决定机关
批捕在逃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 1、批捕在逃:指已经被检察院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在逃,批捕在逃与刑拘在逃的执行形式是不一样的,但是批捕在逃更具法律效力。 2、刑事拘留: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
羁押和刑拘区别在于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而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存在着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第二,行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会出现在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这里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刑拘是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也就是行政拘留,二者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 (2)羁押的期限不同。 (3)目的和结果不同。 (4)适用对象不同。 (5)适用的机关不同。
拘留和羁押不一样的。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拘留期限为3日,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至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长30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侦查阶段对于特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短期手段;拘役是刑罚的一种; 2、针对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针对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拘役针对的是罪犯; 3、适用的阶段不同:前者适用与侦查阶段,后者适用于服刑阶段。
二者的区别:一是在于刑事拘留和拘传的决定机关不完全相同。刑事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而对拘传来讲,公安机关、人民检察、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并执行。二是刑事拘留和拘传的时间不同。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
在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
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分如下:1、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2、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3、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