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流押条款,即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流质条款,即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企业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订立,具备生效要件的借款合同有效。企业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借款合同无效。
企业借款合同如果是由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则企业借款合同是有效力的,当事人需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订立企业借款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应当认为有效。企业借款合同的效力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条格式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借款人以及出借人基本的身份信息,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一)显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 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
当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借款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借款合同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
对格式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法院会作出按照通常理解来予以解释、认定的裁判;如果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如果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则采用非格式条款。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并非全部都是有效的。 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预先免除下列两类的免责条款无效: (1)免除给对方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的。 (2)免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害的责任的。 无论这两类责任采用的是格式条款还是个别协商条款,也
如果在合同中有约定附加条款必须是打印的,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不生效,如果没有约定,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生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
依法成立的雇佣合同其中的免责条款有效。合同中的无效免责条款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雇佣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依然有效。
下列情形下合同中的条款会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
合同中某项条款的无效,一般不会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有效的部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该履行有效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