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无限合伙企业是相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来说的,其实就是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名称。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注销合伙企业流程如下: 1、进行登报公示; 2、注销社保并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3、注销国、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注销银行账户; 6、注销公司印章。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合伙企业的成立,有2个步骤。如下:1、申请。让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受理、审查和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该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情形有: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退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在约定的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提供证据证明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等事实发生,或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即可退伙。
普通合伙企业的缺点: 1、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可以说是普通合伙企业最大的缺点,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哪怕合伙人已经退伙了,他仍然要对退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
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 (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的人数限制。《合伙企业法》没有对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人数上限做出规定,但依《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