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
对刑法中限定的凶器,在实践中有分别的理解。我认为不应单纯按照生活常识进行泛化的理解,而应根据法律限定进行规范化解释,即将国家管制类器械以外的凶器限定为做法人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
一般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属于凶器
寻衅滋事罪中持凶器的认定依据是人员发生寻衅滋事行为时明显持有携带国家禁止使用的器械,或者为了实施具体犯罪行为而携带其他器械设备,其携带器械的目的明显认定是为了实施犯罪行为。
1、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破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 2、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如砖头、菜刀等。这些器械并非国家管制类器械,要认定其是否
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处犯罪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的,具有: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三次及以上;持刀、枪、棍、棒等凶器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殴打精神病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龄达16周岁并且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有以下几种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具体有: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人强拿硬要或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合带头闹事,造成公共场合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人恶意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