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
在出现法定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法定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提供劳动保护、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个人权利、以欺诈手段签订合同,出现上述情况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且用人单
劳动者请事假,应当有正当理由,无论请多长时间,均不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但用人单位对理由不充分的请假,可以不予批准。事假期间,可以不发工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况: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劳动者辞职得不到补偿,如果存在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
没签劳动合同但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合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有:区别一: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一般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一般是是终止劳动合同。区别 二、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终止是基于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
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