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2
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如下: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离婚的婚姻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是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
1.婚姻无效的情形之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重婚的这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因此婚姻法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
婚姻关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是利害关系人;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是利害关系人;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
婚姻无效和离婚的区别是:婚姻无效是指男女双方之间不符合结婚条件,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是指符合已经成为合法夫妻的男女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
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违反规定,不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在实践中,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登记的,也
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申请。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机构是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婚姻无效。
二者的联系如下: 1、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均由人民法院
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同时,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如下: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宣告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机构都为婚姻登记部门或者人民法院。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具体指具有下列情况的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