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通常不可以同时适用。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害赔偿,赔偿的数额则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的违约责任具有惩罚性,违背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
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否可以同时使用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是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违约金具有赔偿和处罚的双重属性,赔偿损失主要是赔偿性质的责任形式,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一般不可以同时适用。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一般不可以同时适用。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不可以。 1、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那么此时,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 2、在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的情况下,禁止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因此,对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责任是不能并用的,其中违约金责任应当优先适用,而其适用又以能够弥补损失为原则,而不能够从中获取额外的利益。违约金具有多种性质,但是最主要的性质是违约赔偿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那么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是不能同时主张的,只有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所造成损失才能请求支付超过违约金的赔偿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或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不可以并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由此可以看出,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选择适用的关系,因此两者不能并用。
一般不可以并用。违约金具有多种性质,但是最主要的性质是违约赔偿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那么违约金的适用就可能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发生冲突。违约方赔偿损失也仅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
赔偿损失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不能同时适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时候,只能要求承担一种责任,因为一个行为一般只需要承担一种责任。但是,如果是两个行为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那么可以同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