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工伤认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材料申请认证。不需要单位证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
申请工伤认定的受理部门是: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具体是: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
在工地发生工伤事故或者确定职业病的,按以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1、员工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并受理; 3、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如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工伤鉴定一般应当由单位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单位需在三十日内及时提出申请;如果单位逾期不申请的,劳动者一方可以在一年内去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1、工伤鉴定一般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申请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
员工的工伤可以由单位去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鉴定。一般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的三十天之内可向该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的一年内去申请。
员工工伤鉴定去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的三十天之内向该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一年内可以向该部门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领取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用人单位应当去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是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若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的,则劳动者自己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