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羁押时间是不可以折抵缓刑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判处缓刑前,被羁押的,是不可以折抵期限的。
一般在判刑之前有先被羁押过的,若之后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那之前先行羁押的期限其实可以对刑期进行折抵。不过,若是被宣告缓刑的话,因为并非是实刑,而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考验,这样的情况下就算之前有被先行羁押,但是也不能对缓刑的日期进行折抵
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
缓刑折抵羁押期,缓刑期限应当从法院判决之日算起。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
不能。缓刑的(实际不执行),先前羁押的,不折抵考验期限,其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的;如果判处实刑的(实际执行),则折抵刑期;如果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则先前羁押的的,应当折抵刑期。 《刑法》第四
依法判处缓刑不能折抵拘留时间。折扣的具体规定是:判决管制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二日;判处拘役的,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按照刑法的规定,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可以在后面判处的刑罚中进行折抵,但是该折抵只适用于实刑,对于缓刑是不适用折抵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则无法适用缓刑。缓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具体指的是对先行宣告定罪的犯罪分子,暂时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但是缓刑适用有条件限制,首先,针对的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判刑时是否处于哺乳期与能否宣告缓刑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此时哺乳期妇女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则不能对其宣告缓刑。此外,只有在同时满足对象条件和实质条件两个条件时,哺乳期妇女才可能会被宣告缓刑。首先,对象条件是:哺乳期妇女应当属于被
被判无期徒刑如果满足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行为人在无期徒刑的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