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如下: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律事由的发生阻碍权利人提起诉讼,而暂时停止时效期间的进行的一种状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代理、权
发生中止事由不受当事人主观意志影响,如不可抗力,自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中断事由受主观意志影响,如起诉,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行政诉讼时效可以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行政诉讼也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会中止;等到障碍消除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起诉期限,但是否批准由法院决定。
行政诉讼有诉讼时效中止。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会中止;等到障碍消除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起诉期限,但是否批准由法院决定。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讼时效是能中止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因不可抗力不能向法院起诉;死亡或者终止的;被行政机关或者其他人控制等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诉讼时效中断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6个月内,中止则适用于整个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消失的,时效继续计算。但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