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完的,离婚继续还。如果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由夫妻协商偿还,一般房贷都是由协商取得房子的一方进行偿还,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贷款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则由房子的购买人承担。
1、贷款已经办理,就是需要夫妻俩履行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款,购房合同也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所以,不能退房。 2、可以协议住房归一方所有,没还清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债务,给予另一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再把住房分割细则写入离婚协议,双方
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完可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
贷款尚未清偿完毕,起诉离婚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贷款的房子因为他项权证在银行所以房子是不能交易的,交易就需要付清银行贷款。目前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由银行持该房产证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在房产证内页的《设定他项权利》一栏中盖抵押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的支付方名下时,离婚时对方房产的分割应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
离婚后,房产贷款的偿还问题,应根据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区分两种情况讨论: 1、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由夫妻协商偿还。一般而言,房贷是由取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继续还贷,并进行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双方共同还贷
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无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以个人财产办理的按揭手续,在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通常意义下的房屋并无区别。银行拒绝办理转按揭的手续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房子的贷款还没还完,应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而对于房子的贷款作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处理。处理办法有两种,一种是提前偿还房子的贷款,然后夫妻协商决定房子的归属权;另一种是夫妻双方中由一方选择继续偿还贷款,并对另一方给予适当
结婚按揭买房离婚贷款没有还清由双方协商解决房屋的归属及如何还款,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判决房屋归属,可以先判决房屋由一方使用,等获得房产证后在另行诉讼。
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还未还清的分割方式: 1.房屋购买于婚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婚前付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房产也属于一方的财产;
视情况而定。 1.假如是结婚前夫妻中的一个人拿钱付的首付款,再在银行贷款,然后婚后二人一起还贷,房子一般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人的名下,离婚时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功;那么可以让法院判决财产的归属,此时没有还完的贷款算是产权登记一方的债务,一起偿还
可以过户的。离婚后如果要将没有还清房贷的房子进行过户的话,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如果没有能力还贷的话,那么就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去跟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一份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