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
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的的误解。显失公平。可撤销合同。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变更的程序: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变更外,当事人变更合同适用合同法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双方需经过协商取得一致,变更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主体可以变更。比如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在一定条件下合同主体可以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 1、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
合同变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合意。以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实质上就是成立新合同以取代旧合同,故而合意变更合同的程序,应该遵循合同订立时的要约承诺规则,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欲发生法律效力,也应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 2、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决。通过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