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2
不可以。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可以转成取保候审,因为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不能重复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实施,如果监视居住期满以后公安机关还没有完成侦查工作,那就应该解除监视居住措施,不能继续变更成为取保候审,这样做是违法的。
在外省办理了取保候审后,需要按照法院取保候审指定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管的,不一定是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注意,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指定区域的,严禁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并应定期汇报情况。
刑诉取保候审中人保和财保没有先后顺序,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属于二选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财保变人保,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监视居住比较严重,原因如下: 1、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但监视居住不可申请,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 2、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
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结的,办案机关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办案机关批准的。
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居住地。 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
取保候审期间得到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离开居住地。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
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居住地需要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能离开居住地,须视情况而定: 1、取保候审期间有正当理由并且得到执行机关批准的,可以离开居住地。 (1)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首选是户籍地公安机关,但如果被告人不在本地居住的,应为其居住地公安机关。对被告人使用保证金保证的,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存入公安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后,将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一并送交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只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没有明确规定出现像本案中的情况该由哪个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那么可以认为户籍所在地和住所地公安机关都有执行管辖权。假如由户籍所在地执行,不利于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管,应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