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部分买卖二手小产权房的合同有效。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应作无效
由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方面的具体法律法规并不明确,现阶段各地法院对于有关买卖案件的处理也不尽相同。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当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但出卖人明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禁止流转的范围,在出卖多年后又以违法
小产权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有效,只要符合合同签订的条件而且是符合规范的就是有效的,一般包括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
小产权房租赁合同在不损害社会和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依法签订租赁合同,且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该租赁合同应当被认定有效,受法律保护。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
签订的小产权房合同如果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法律效力。具体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
房屋买卖合同家属代签合同经授权有效。当事人授权家属代签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家属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家属承担。
无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不一定无效。不动产权证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权即意味着对房屋不享有物权,但是物权效力并不影响债权的效力。卖方在尚未拿到不动产权证情况下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
债权转让合同不是从合同。债权转让合同是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抵押权、质权,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
没有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无效。没有代理权签订合同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无权代理需要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依法成立的抵押车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但是抵押人出售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