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确定债务的清偿地的办法: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地点来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清偿;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清偿;其他标的则在
子公司破产其债务清偿办法: 1、以子公司自己的财产独立清偿债务,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2、母公司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破产清算后,清偿的顺序为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债权。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
债务清偿原则如下:(一)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实际履行原则 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进行个人债务清偿时,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
企业被宣告破产之后,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会议讨论,并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公司应当按照破产清偿顺序进行清偿,以清算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破产债权应当在债权人申报债权后确定,申报债权,编制债权表。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登记,审查申报的债权,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公司宣告破产,资产不够清偿债务的,当公司资产已全部用于支付各种费用、债务之后,公司已经没有任何财产时,破产管理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一旦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就可以注销公司。公司注销后,剩余未清偿的债务不必再偿还。 公
公司申请破产的,其债务仍需要偿还。具体来讲,清偿顺序如下:首先,公司对于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在内的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应当随时进行清偿。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则应当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其次,在清偿破产费用以及共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