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监护权纠纷的立案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监护人可以转让被监护人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
监护权归属纠纷不能提请仲裁解决。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这些纠纷不能申请仲裁,其中就包括监护权归属纠纷,所以监护权归属纠纷不能提请仲裁解决: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子女监护权方面的纠纷一般可先通过协商方式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经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其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经济情况和抚养能力,按照最有利于
监护权变更纠纷的处理方式: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其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当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时,法院可以根据其他监护人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
变更监护权纠纷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也即只有法院才可以对监护权进行变更。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监护权纠纷诉讼,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法院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作出裁判。一般来说,只有在原监护人
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目前的监护人已经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失去监护人。而且变更的监护人也是有条件的。
子女监护权方面的纠纷按照法律规定的监护顺序解决,一般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物权保护纠纷属于侵权之诉。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而这些权利属于民法保护的范围之内,因此产生物权纠纷的,可以适用侵权责任进行处理。
如果是公安机关负责的侦查或调查的案件,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如果是法院管辖的案件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案件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案发的监控录像。为侦查案件的需要,办案单位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持《调取证据通知书》到监控录像所有权
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案败诉后,可以再上诉。如果败诉方对人民法院判决的合同纠纷结果不服的,那么可以向第一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只能上诉一次。对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如果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或审判程序存在违法情形,
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受理撤回再审案件,但无正当理由的,不同意再审申请。而且如果想在合同纠纷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有时间限制。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是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届满后可以拒
经济纠纷二审败诉后是不可以再次上诉的,因为二审已经是终审,民事审判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做出后就立即生效,必须执行,如果仍然不服也不能上诉,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