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视情况而定,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但如果股东是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得向公司借款。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必须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份,才可以书面要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监事会或监事拒绝诉讼或者在一定期限内未诉讼的话,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可以直接进行
隐名股东的义务有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义务,而显名股东应当依法履行分配公司股权所得利润给隐名股东的义务,还有妥善行使因隐名股东出资获得的股权的义务。
子公司有股东。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可以是同一股东。 很多母公司都下设多家子公司,一般情况下,子公司的股东就是母公司,当然,两者也可以由同一股东控制。子公司和分公司不同,子公司有独立法人地位,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发生经济往来
股东有权利查账。审计权是股东的重要权利,是法定权利。公司章程、出资协议等文件不得禁止或限制,否则无效。股东审计有一定的界限。检查的账目仅限于会计账簿,不包括原始凭证、会计凭证等凭证会计资料。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分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辅助账簿
绝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拥有67%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一般能绝对保证对公司的控制和经营。 一般控股股东:拥有的股份不足67%,高于50%,但仍能决定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经营事项。 相对控股股东:一般情况为不足50%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或受其他股东
股东退股情形有: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
股东入股的要求有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出资,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
股东退股有以下几种方法: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达成转让价格,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往往无法就转让价格达成一致,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2、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要
股东退股原因包括: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 2、股东死亡; 3、公司陷入僵局; 4、小股东对《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 5、公司解散; 5、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如下: 1、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3、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4、遵守公司章程; 5、按其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6、除法律、
隐名股东能不能直接起诉公司。 隐名股东既非登记股东,又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其已依照法定程序取得了股东身份,直接起诉公司的,法院不支持。 隐名股东需要先通过诉讼确认其股东身份,再提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诉讼。即隐名股东在显名化后才有资格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