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出租人是否可以提前收回房屋,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但应当事先通知承租人; 2、租赁期限约定,合同约定不能提前收回的,可以与承租人协商; 3、但承租人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租赁物损坏
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视情况而定。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 2、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续履行合同了。 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例如,擅自转
对于出租人能否直接提前收回房屋,一般需要看合同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如果是合同当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出租人就必须要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如果是承租人没有同意,出租人就只有继续履行合同了。但是如果是承租人,利用了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的一些活动,或者是拖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但是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如果约定了租赁期限,合同中约定了不能提前收回的,可以与承租人协商。但是当发生承租人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租赁物损毁灭失、逾期不支付租金、擅自转租的情形出租人可提前收
房屋租赁提前收回房屋,合同中有约定赔偿的,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合同中没有约定赔偿的,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对方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出租人一般没有权利提前收回房屋。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
房屋租赁过程中提前收回房屋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按照其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包括承租人预期可得的利益。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来赔偿。
房屋租赁提前收回房屋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提前收回房屋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提前收回房屋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可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出租人一般没有权利提前收回房屋。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