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以下人员可认定为公有住房拆迁中的共同居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因结婚在住房内居住的; 2、无本市无常住户口,因结婚在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 3、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外借房居住,但在他处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因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
公有住房同住人的认定如下: 1、同住人在公有住房处具有常住户口; 2、同住人在公有住房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3、同住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属于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公租房办理流程: 1、申请人需要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经济及住房状况等资料给公共住房保障部门; 2、公共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3、住房保障部门对
1、承租公房动迁中,同住人应当认定为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产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产权人对同住人予以补偿或安置。 2、法律依据;《国有
成为“同住人”应符合三个条件: 1、“同住人”应当在被房屋处有常住户口。目前,补偿实现了从按人口补偿安置,向按被拆除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的转变。据此,公安机关对房屋拆迁地区的管理规定,也作了相应的调整,
1、承租公房动迁中,同住人应当认定为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产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产权人对同住人予以补偿或安置。 2、法律依据;《国有
1、承租公房动迁中,同住人应当认定为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对产权人给予拆迁补偿,由产权人对同住人予以补偿或安置。 2、法律依据;《国有
显失公平合同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可撤销的事由之一。对于如何认定合同显示公平,有两个判断因素:1、主观要件: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存在一方故意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的主观恶意。也就是说,相对人
如何认定租赁合同当中甲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需要结合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来进行确定。但是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以下两种违约行为:第一种是甲方出现了预期违约行为。第二种就是甲方出现了实际的违约行为。另外需要注意,如果甲方的违约行为已经导致合同的目的不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之后,租赁合同也就成立了。租赁合同主要包含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租赁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包括了房屋的基本信息,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租赁的期限,以及租赁的用途;第二就是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