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出租物在租赁前被抵押承租人是没有优先购买权的。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1、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 2、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 3、抵押权仍由抵押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竞价取得。 《民法典》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抚养小孩的一方,获得房产的可能性比较大。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
债务人不向抵押权人按约定支付债务利息的,债务人即构成违约。作为抵押人应该督促债务人按约定履行,及时支付债务利息。 如果债务人仍未按约定履行的,则抵押人要在所约定的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需要承包人先行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有: 1、破产债权是一种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发生的财产请求权。所谓破产程序可以满足,是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核实后,从破产财产中清偿。破产债权不仅不同于可以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拨付赔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不同于从破产中取回
质权人有动产优先受偿权,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有权处分的动产转移占有进行质押的,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则债权人对该质押财产就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是的,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就被保全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判决生效后难以执行, 而将执行程序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提前到判决生效前实施。 在目前司法操作中,有财产保全的债权等同于先采取执行措施的债权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参与分配过程中,采取财产保全的债权与其它普通债权相比,并不具有优先性。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抵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为:成立的条件不同,实现的方式不同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如果房主为房子设定抵押权之前就承租了该房屋,那么抵押权实现后,可以继续租住该房屋直至租期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