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2
车辆全损后第三者责任险能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投保人可以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
车辆全损后第三者责任险不可以退。一般情况下,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以及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车辆全损保险费原则上不可以退。 机动车投保人在交强险中行驶解除权是法定的,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之一: 1、机动车被注销登记的; 2、机动车停止行驶的; 3、机动车被盗抢且警方出具证明,而不能依据《保险法》的规定享有任意解除权。
车辆全损后第三者责任险可退。车损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车险中的两个基本险。车辆发生全损后,保险标的已经灭失,构成保险合同的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投保者要求退还第三者责任险保费的理由是正当的。
车辆全损后第三者责任险可退。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车辆全损后第三者责任险可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
车辆全损后第三者责任险可退。车损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车险中的两个基本险。车辆发生全损后,保险标的已经灭失,构成保险合同的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因此投保者要求退还第三者责任险保费的理由是正当的。
第三者责任险是属于汽车商业险的范围之内的,实行的是车主自愿购买原则,主要是负责赔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第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即为被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时,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出现伤亡或者财产的直接损毁的
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个险种的强制性不同,第三者责任险不具强制性,它是按照商业保险所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而交强险是具有强制性,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必须投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保且不得拒保。 2、两个险
有第三方责任,意外险还可以赔付。第三方责任就是由投保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保险公司会给会对第三者的财产进行赔偿或者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非强制的保险。意外保障是被保险人因意外导致的医疗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