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不可以继承的遗产如下: 1、公民有关人身权的遗产不能继承。 2、公民违法获得的财产。 3、国有资源使用权。 4、公民生前取得的承包经营权与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 5、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不能继承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
遗产继承四种方式如下: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被扶养人签订协议,被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养死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待方法处理。对于此种遗产,继承人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有: 一、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 二、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三、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 二、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
根据法律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对于此种遗产,继承人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
处理不宜分割的遗产的方式:原则上应先由各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以及处理原则具体包括: 1、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2、尊重当事人医院原则; 3、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 4、男女平等原则等。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先由各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处理原则有:采取折价处理的原则、不得进行分割的原则、适当补偿处理的原则、共有处理的原则、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有利于生活的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