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赡养案件一般而言是不能缺席判决的,原被告必须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赡养案件属于与人身关系密切联系的案件,原被告双方应当出庭应诉。 我国是一个具有传统美德的国家,历来以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互相帮助等为美德,其中赡养,是指
抚养权纠纷中,被告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物业管理合同纠纷只要符合反诉的条件就是可以反诉的。具体条件有: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
如果开庭程序等违法或认定事实不清上诉要求撤销原判,重新改判或发回重审。
赡养案件不能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负有赡养案件的被告是必须到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
法官判决民事纠纷要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
在离婚纠纷中,法院可以做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是因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到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做缺席判决;另外,如果对方明知道要开庭,仍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法院也可以做缺席判决。但是,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原则是当事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在离婚案件中,即使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本人也应该出庭,除非是不能准确表达自身意思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离婚意见。因为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案件,具有密切的人身性
在债务纠纷中,当事人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官会认为缺席的人放弃了诉讼的相关权利。如果债务纠纷中的原告缺席了,按照原告撤诉处理。如果被告提起反诉,原告缺席的,法官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债务纠纷中的被告缺席了,诉讼照常进行,法官可以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