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民间借贷案件再审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可以推翻之前判决结果、裁定结果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等其他行为。
民间借贷案件有以下情形的,应该进行再审情形: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法院民间借贷立案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打官司法院审理流程如下: 一、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二、法院发出受理通知。 三、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四、开庭审理、质证、辩论。 五、宣布判决结果。 六、判决生效,执行。
法院民间借贷受理条件包括以下这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
1、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可以推翻之前判决结果、裁定结果的; 2、原来的判决结果、裁定结果没有证据证明基本事实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通过伪造取得的; 4、法院进行审判的时候,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双方进行质证的; 5、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法院民间借贷立案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
民间借贷再审申请条件: 1、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等。
民间借贷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