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房产证的办理应当提交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二手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平面图、房产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补偿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 6、安置单位的各种相关资料。 7、若增加安置面积的
申办产权证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产权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要到房管局办无房证明。此外,办无房产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果需要提供结婚证,那么夫妻双方必须到场。还要分别查询夫妻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夫妻中的一人去办理,那么必须提供本
企业房产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房产证办理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去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主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完税凭证等资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准备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
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购房合同; 3.购房发票; 4.商品房初始登记证; 5.房屋平面图; 6.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7.房产契税完税凭证等。
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材料有: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身份证、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完税凭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