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注意这种情况要求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公司债务股东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 4、欠缴出资的; 5、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连带责任;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2、
公司股东义务有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等。如实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
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4、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有: 1、全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购出资额; 2、出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对象,土地使用权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格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
首先,控股股东的定义: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
出资瑕疵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是在欠缴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是具有股东资格的,但是当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是抽逃出资时,经催告仍然不补足出资的,可以解除其股东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就是足额出资。
股东应承担担保公司债务的责任如下: 1、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实施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3、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无法清算; 4、公司解散后
不承担。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有如实出资,如果未如实出资的,应当对于其余股东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还应当妥善行使股东权利的责任,不得滥用股东地位。
一般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因为法律规定,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存在出资瑕疵;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