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二者区别如下: 1、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婚姻仅仅是指欠缺结婚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无效婚姻的请求权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仅由当事人行使。
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姻有下列情形的属于无效婚姻: 1、婚姻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对于已办理结婚登记的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此向人民
无效婚姻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且无效的婚姻只能由人民法院作出无效决定,且被认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1.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婚姻法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2.财产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当事人自己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1、婚姻可撤销是因为当事人是因胁迫而结婚。无效婚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是欠缺结婚的实质要件,该要件不是由于胁迫导致的。 2、婚姻撤销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撤销权人必须是本人。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婚姻,比如被包办、被买卖婚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的事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内容: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3、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4、提起诉讼的权
离婚和婚姻无效的区别是: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
无效婚姻是: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是:胁迫婚姻和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事由不同、程序不同(可撤销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时间不同、提出的主体不同。无效婚姻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违反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被国家所承认和保护。可撤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
婚姻无效可撤销与离婚的区别: 1、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本人行使外,还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机关行使。 2、性质不同。无效和可撤销婚姻是
无效婚姻的范围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没有效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关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