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的,如果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否则就直接报警,并在车辆后面15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
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规则如下: 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 2、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摩托车不得高于八十公里,且不得载人。 3、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
交通事故的管辖: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
交通事故纠纷可以向以下法院起诉: 1、向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2、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车辆能够移动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1、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 2、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当事各方互留电话号码或互换驾驶证、行驶
起诉是在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的流程一般如下: 1、写好诉状,去当地法院立案; 2、立案
交通事故管辖权的确定原则: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
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较轻微的切记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转移至右侧硬路肩或者就近出口驶离。 在车辆能不能移动的情况下,应该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等安全地点。在撤离后,立即拨打12122高速公路报警电话。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摩托车不得高于八十公里,且不得载人。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的确定: 1、因交通事故产生侵权行为,从而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