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要注意的是,该罪责任形式为故意。由于过失影响了
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破坏选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对构成破坏选举罪,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人,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
对犯破坏选举罪的行为人,最少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选举是指,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利。
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破坏选举罪是一种刑法规定的犯罪,指的是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对这里的暴力和威胁的认定,
破坏选举罪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的处罚规定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
首先要分清楚破坏选举罪与一般破坏选举行为的界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0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中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 1、用暴力、威
刑法对破坏选举罪既遂的定罪标准为: 1、以暴力、胁迫或者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强迫或不让选民投某人的票,或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的; 2、伪造选举文件和选票,虚报选票数,或在选举进行中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情节恶劣的; 3、在选举期间对控告、检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
破坏选举罪的认定要符合的条件: 1、侵犯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国家对选举工作的监管权力; 2、通过各种手段破坏选举; 3、主体既可以是有选举权的人,也可以是无选举权的人,既可以是选举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选民或代表; 4、要有直接故意,以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