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的处理: 1、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自诉案件,应开庭审判; 2、对缺乏罪证且自诉人无法补充证据的,应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 3、可以组织当事人调解; 4、被告人被羁押的,一般在2个月内宣判;未被羁押的,在6个
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首先动机方面,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或者虽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伤病不能投案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首先通过电话、信件等等方式投案,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和出于何种动机都
自诉案件立案审查要进行审查有无明确的被告人,有无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案件是否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立案的一般条件。对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符合上述的一般条件,即可立案。但对于刑诉法第170条第二、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只有一般条件还不足以符合
自诉案件立案审查的方式是:法院要判断是否符合法院受理案件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是否是适格原告;是否有明确的被告;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否在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管辖内。
1、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 2、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3、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法院应予改判。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
对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在行政诉讼中,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分别作出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等。
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审查以下内容: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依照《民事诉
一、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