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
租住房屋符合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须持有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房管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租赁合同进行申请办理。租住房屋不符合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须持有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和租赁合同进行申请办理。
房屋抵押登记程序需要的材料有: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第一,房产证(向银行贷款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需要交由银行扣押); 第二,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第三,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准备的材料有: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屋抵押登记当事人携带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房屋办理抵押登记需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者缴纳登记费用;抵押者盖章的产权证提交给抵押当事人,办理完毕。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土地使用权证; 3、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4、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十二种材料,具体如下: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证明; 3、房产证;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借款人家庭其他房产; 6、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7、近半年借款人、配偶个人流水及公司账户流水; 8、上下游合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一、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xx市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 二、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的)、《xx市房地产抵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