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行政诉讼中中立是指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诉讼的,行政机关应当要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能,拆迁能提起行政诉讼。 1、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诉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撤回能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若当事人在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被具体告知起诉期限,从而超过起诉期限的,该起诉期限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若无正当理由超过起诉期限,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应该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如果已经收到复议决定,但不服该复议决定的,可以在十五日内起诉,自收到该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算。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这一些执行方式极容易和行政相对人发生正面接触,情绪也会随之紧张,一旦造成肢体上的冲突影响非常之大,如果觉得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暴力执法,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问题。
行政复议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该期限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者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如下: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作出决定的,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
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原告需要是被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事
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被告是明确的;原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且在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内。
提起行政诉讼,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原告是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起诉。这些条件中,“有明确的被告”是指所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