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物业公司独占小区公共收益不合法。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的部分、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均为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收益的权利。
有权。物业服务企业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管理的各项资金应当按规定建账立制,其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业委会在经过业主大会授权后有权审查物业公司公共收益账目。可以直接审查亦可以委托会计师审查。若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仍有权审
小区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拥有。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小区电梯的使用权和收益都应该归于业主。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广告收入的分配方式是应当由全体的业主来进行共同的分配,首
小区物业公司独占公共收益的行为不合法。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的部分、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均为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收益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所拥有。公共收益是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有以下几种: 1、利用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停车费 2、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广告费; 3、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出
小区公共收益属业主共同共有的,业主享有知情权,不一定非要业委会主张。如果物业公司不公开的话可通过诉讼来解决。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动用公共收益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动用公共收益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征地中的公共利益如下: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
是可以的,而且是必须公开的。根据相关规定,每一个季度物业都应该向全体业户公示当季度的收支明细和工作总结。尤其是公共区域的收益去向问题,很多物业公司占为己用,不进入全体业主的共管账户(补充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只能提取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费用,无权
企业破产之后的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应当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
征收土地出于的公共利益包括:国防的需要和外交的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公共事业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