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居民身份证;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证人证言。
申请工伤等级鉴定需要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有效的诊断证明等医疗诊断资料;其他。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因交通事故需要做工伤伤残鉴定的,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个体工商户应当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雇工所在个体户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个体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个体户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符合如下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
购买工伤保险需要到用人单位就业,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直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只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其他。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
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 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需要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律师证备验;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要向劳动局提交伤者
重大危险源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级、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情况; 3、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情况; 4、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