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2
代位继承的范围包括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的权利,以及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的权利。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会代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先死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遗产其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的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被
代位继承条件: 1、代位继承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只能是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代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4、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
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况有: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前提条件,是被继承人未定遗嘱,或者虽然留有遗嘱,但该遗嘱并未有效处分其全部遗产。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指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人因主
代位继承应当符合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法定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
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二、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被代位继承人等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继承的法定继承方式。代位继承的特点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辈亲属; 3、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又没有生